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煤船无人清舱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招标标的为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的煤船无人清舱系统研究与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采购一台业内先进的推耙机,并完成智能化改造,包括:(1)推耙机吊装采用单点吊装自动摘挂钩;(2)机身摄像头、激光扫描仪等传感器安装改造;(3)机身照明光源等辅助装置的安装改造;(4)推耙机指令执行单元的安装改造;(5)推耙机信号采集、传输单元、5G通信模块的安装改造;(6)推耙机车载AI识别系统设计和相关安全识别算法研究;建立远程驾驶操控端,实现推耙机AI自动安全识别和远程控制;研发推耙机无人驾驶系统,实现无人推耙机位姿、行走、作业、AI识别等功能,满足无人清舱堆垛作业常态化使用需求;实现无人清舱系统与卸船机等装置和系统的接口对接和数据交互。详见第五章。
项目总工期:项目工期预计2025年05月01日 起至2026年05月01日止,工期历时12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根据煤船接卸情况进行调整,要求设备在2025年03月01日前到货,具体交货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4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智能化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智能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2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煤船无人清舱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招标标的为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的煤船无人清舱系统研究与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采购一台业内先进的推耙机,并完成智能化改造,包括:(1)推耙机吊装采用单点吊装自动摘挂钩;(2)机身摄像头、激光扫描仪等传感器安装改造;(3)机身照明光源等辅助装置的安装改造;(4)推耙机指令执行单元的安装改造;(5)推耙机信号采集、传输单元、5G通信模块的安装改造;(6)推耙机车载AI识别系统设计和相关安全识别算法研究;建立远程驾驶操控端,实现推耙机AI自动安全识别和远程控制;研发推耙机无人驾驶系统,实现无人推耙机位姿、行走、作业、AI识别等功能,满足无人清舱堆垛作业常态化使用需求;实现无人清舱系统与卸船机等装置和系统的接口对接和数据交互。详见第五章。
项目总工期:项目工期预计2025年05月01日 起至2026年05月01日止,工期历时12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根据煤船接卸情况进行调整,要求设备在2025年03月01日前到货,具体交货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4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智能化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智能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