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一期2×600MW亚临界机组综合节能提效改造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灵武公司1、2号汽轮机于2007年投产,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直接空冷汽轮机,机组型号:600-16.67/538/538型汽轮机。汽机高中压缸采用合缸,低压缸为双流反向布置,通流级数44级:高压缸为一个单列调节,9个压力级;中压缸为6个压力级;低缸为2×2×7个压力级,高压缸效率设计值87.73%,中压缸效率设计值91.30%,机组额定功率600MW。汽轮机低压缸分为ALP、BLP两个缸,均为双流布置,每个低压缸叶片正、反向各7级对称布置。目前1、2号汽轮机存在缸效偏低、热耗率偏高、内缸变形等问题,影响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本项目计划对#1、2汽轮机高、中、低压进行综合节能提效改造,同时考虑提高机组供热能力,达到降低热耗、提高机组效率及机组实际出力能力的目的。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灵武公司一期2×600MW亚临界机组综合节能提效改造EPC,包括改造范围内#1、2机组高、中、低压缸所有设备的改造设计、制造、供货、试验(配合考核试验)、拆装、检修、包装和运输、现场施工、改造后启动调试工作以及改造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承包人负责提出改造项目的成套方案,包括汽机控制及相关的辅助系统等相应的配套性改造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投标方对本项目全过程及改造后的总体性能指标负全部责任。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2)设备、材料供货周期:#1机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2机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3)施工:单台机组施工工期为70个日历天内(以机组停运日期起计),从工程具备验收条件起30个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4)试验与调试:从工程具备验收条件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性能试验验收。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或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汽机专业A级检修或汽轮机安装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1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