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后勤服务中心2024-2026年职工食堂预包装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分公司职工食堂预包装食品进行招标,供应品种主要包括各种瓶装、罐装、袋装食品等。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以实际数量为准,期满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2.1.3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送达;
2.1.4交货地点: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单位包括以下单位:
后勤服务公司东山服务部(位于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后勤服务公司机关服务部(位于乌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大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副食品配送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用户证明原件扫描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自有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及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的须提供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