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1、#2海水冷却塔外壁防腐及修复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汉沽区海滨,一期冷却塔高165.00m,为钢筋混凝土逆 流式自然通风海水冷却塔,淋水面积S为12000m2,塔零米处直径为132.5m,进风口上缘高度为11.60m。人字柱共 设有48对,直径为1200mm,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45,抗渗设计等级为W8,抗冻设计标号为F250,受力钢筋保护层设 计厚度为50mm。通风筒筒壁厚度为270~1300mm,喉部高度为123.75m,喉部直径为75.0m,出口直径为80.093mm。 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40,抗渗设计等级为W8,抗冻设计标号为F250。环形基础中心直径为136.104m,环基尺寸为
8200×2400mm,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30,抗渗设计等级为W8,抗冻设计标号为F250。原防腐材料采用MC原装进口材 料。 冷却塔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冷却塔人字柱普遍存在混凝土保护层开裂、脱落现象,钢筋锈胀严重,锈蚀痕 迹明显,人字柱内侧(靠近水池侧)钢筋锈蚀痕迹明显,外侧根部存在较多横向裂缝;部分人字柱背水面防腐漆 大面积脱落,混凝土表面外露。 环梁底部普遍存在钢筋锈胀、涂层脱落现象,锈蚀痕迹明显;环侧面钢筋锈胀严 重,存在多处混凝土保护层开裂、脱落,个别位置出现混凝土空鼓现象。 通风筒混凝土剥蚀严重,多处混凝土保 护层剥落,筒身多个位置外保护层出现空鼓,钢筋锈蚀、外露,锈蚀痕迹明显,检查部分横向钢筋有断裂。 塔顶 栏杆外观基本良好,塔顶内外圈栏杆焊接良好,个别位置出现焊点锈蚀并伴有脱开现象;爬梯与筒壁接触部位锈 蚀严重,个别位置外侧防护条脱开。
2.2 项目建设地点:汉沽汉南路266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北疆#1、#2海水冷却塔外壁防腐及修复项目(二次)
2.5.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 (1)修复#1机组循环水海水冷却塔外壁1—26节模板(包括下环梁、人 字柱)总面积的1/2共计约8720㎡,其中需要进行混凝土外保护层置换修复面积约2200㎡;以及修复范围所用材料 ,包括:界面剂、修补砂浆、腻子、腻子料改性剂、下三模环氧树脂底漆、下三模环氧树脂涂料、下三模外层聚 氨酯涂料、三模以上基层涂料、三模以上外层涂料等。 (2)修复#2机组循环水海水冷却塔外壁4—26节模板总面 积的70%及水塔楼梯共计约7880㎡,其中需要进行混凝土外保护层置换修复面积约1500㎡;以及修复范围所用材料 ,包括:界面剂、修补砂浆、腻子、腻子料改性剂、下三模环氧树脂底漆、下三模环氧树脂涂料、下三模外层聚 氨酯涂料、三模以上基层涂料、三模以上外层涂料等。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0天,工期说明:#1机组冷却塔计划工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机组冷却塔计划工期: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根据工 程量、冷却塔的停运时间以及气象条件合理安排人员、材料、施工工序、机械,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北疆#1、#2海水冷却塔外壁防腐及修复项目(二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个已投运的火电项目主机循环水冷却塔建筑施工业绩,且冷却塔淋水面积大于等于6000平方米,投运时间以主体工程完成168小时为准(投运时间须业主方出具证明或在业绩汇总表中填写),投运业绩计算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或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循环水自然通风海水冷 却塔(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大于3000㎡的修复业绩(包含外壁和人字柱)。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合同首页、工 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业主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及业主证明文件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机容量、冷却 塔淋水面积(或冷却塔修复面积、修复内容包含外壁和人字柱)、投运时间、业主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的
,须在业绩汇总表或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描述,业绩汇总表或近年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或合同中均无法体现单机容量和冷却塔淋水面积(或 冷却塔修复面积、修复内容包含外壁和人字柱)、投运时间、业主方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 3.3.2投标人所投产品(修复材料),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修复材料须采用原装进口 产品,且至少一个品牌必须有在中国境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厂至少两个配套循环水冷却的自然通风海水冷 却塔(钢筋混凝土结构)全塔正常运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涂料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报关单及业主证明文件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机容量、全塔信息,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业绩 汇总表及合同中均无法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修复材料报价中所含品牌(至少三个品 牌)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合作意向书或授权书; 3)投标所用修复材料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性能担保,并随 投标文件提交性能担保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单机 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厂冷却塔新建或修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身份证、管理过的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任命书、合同、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且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 出具的最近三个月(2024年1月(可含1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15:00:00时至2024-07-24 15:0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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