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怀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涉网检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位于张家口市怀安县, 规划建设容量 200 MW,其中风电容量100MW,光伏容量100MW,光伏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 怀安热电有限公司220kV升压站,长度约 6.7km。 风电项目建成后与光伏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升压站主要建筑物有35kV配电室、综合楼、仓库、水泵房及备品备件库等,主要电气设备有1台210MVA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户外GIS及出线构架、35kV配电装置、2套SVG装置、1台站用变等。
光伏项目占地面积约3100亩 ,共布置17400块光伏组件及相关配套设施,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45170Mwh。风电项目拟采用16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四条35kV 集电线路至项目光伏部分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约 27.77 km。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光火储一体化+荒山治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0MW风电+100MW光伏)涉网检测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并网后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风+光共2套)、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电能质量测试、无功补偿装置(2套、含高低穿测试)、一次调频测试(风+光共2套),机组高低电压穿越和电网适应性核查。
2.1.3服务期:光伏项目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个自然日完成光伏及共用部分(两套无功补偿装置测试及无功控制能力测试)检测工作;风电项目具备试验条件后两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个担任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