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温暖工程热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桥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为838.05万㎡,换热站54座。2023年金桥热电厂实施热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建成一套热网监控系统, 已完成15座换热站自动化升级改造,换热站已实现远程监测、自动化运行。在节电、节省人力、稳定供热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剩余35座换热站(80套换热机组)和新建4座换热站,尚不具备运行数据自动采集记录及调节控制的功能,运行调节全部依靠人工进行。因调度中心无法做到统一合理调度,难以掌握设备的实时运行工况;换热站未能实现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导致无法达到全网平衡自动调节的要求,造成能源浪费,影响供热效果。运行方式仍以人工手段为主,没有科学的运行管理方法,属于凭借运行人员的经验模糊调节,对于是否实现了按需供热无法做出判断,也不利于热网节能降耗。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依靠原有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已很难满足我公司生产管理要求和经营发展趋势,因此金桥热电厂热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已刻不容缓。
2.2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货到现场,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投运。
2.4招标范围:新增换热站PLC控制系统通过换热站光纤或4G或5G VPN通讯将换热站运行监控数据无缝隙上传至热网调度中心实现统一远程监测和调控。投标人负责在金桥热电厂现有热网监控管理软件(IDH8.0)基础上扩展相应的功能模块,完成热网监控系统的建设。将现有54座换热站中的35座换热站(80套换热机组)PLC控制系统、超声波热量表、电动调节阀、泄压阀、远程电表等设备进行供货、安装、接线、调试及热源DCS系统、6座趸售计量点的数据上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智慧供热平台建设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7月22日9: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温暖工程热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桥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为838.05万㎡,换热站54座。2023年金桥热电厂实施热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建成一套热网监控系统, 已完成15座换热站自动化升级改造,换热站已实现远程监测、自动化运行。在节电、节省人力、稳定供热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剩余35座换热站(80套换热机组)和新建4座换热站,尚不具备运行数据自动采集记录及调节控制的功能,运行调节全部依靠人工进行。因调度中心无法做到统一合理调度,难以掌握设备的实时运行工况;换热站未能实现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导致无法达到全网平衡自动调节的要求,造成能源浪费,影响供热效果。运行方式仍以人工手段为主,没有科学的运行管理方法,属于凭借运行人员的经验模糊调节,对于是否实现了按需供热无法做出判断,也不利于热网节能降耗。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依靠原有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已很难满足我公司生产管理要求和经营发展趋势,因此金桥热电厂热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已刻不容缓。
2.2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货到现场,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投运。
2.4招标范围:新增换热站PLC控制系统通过换热站光纤或4G或5G VPN通讯将换热站运行监控数据无缝隙上传至热网调度中心实现统一远程监测和调控。投标人负责在金桥热电厂现有热网监控管理软件(IDH8.0)基础上扩展相应的功能模块,完成热网监控系统的建设。将现有54座换热站中的35座换热站(80套换热机组)PLC控制系统、超声波热量表、电动调节阀、泄压阀、远程电表等设备进行供货、安装、接线、调试及热源DCS系统、6座趸售计量点的数据上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智慧供热平台建设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7月22日9: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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