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合同签订人为招标人、项目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按本次招标结果签订三方供货合同。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郑陆镇黄天荡村。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方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开工2024年5月,竣工2024年10月底。交货期:第一批逆变器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且不低于66台。后续交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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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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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串式逆变器 |
组串式逆变器300KW,交流侧容量为115.5MW |
500 |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采购的权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串式逆变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提供所供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具有300MW的300kW组串式逆变器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25 11:09到2024-08-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