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外卸煤炭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进路
2.4项目规模: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2×60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火运煤炭到达站包括七台河站、缸窑沟站,车皮均为路车,单侧卸煤,距离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约27公里,预计年度火车站外卸煤炭管理服务外包煤量25万吨。
2.5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365日历天,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方需求,将七台河站、缸窑沟站中积压的火运煤炭分卸至专用线货场,并负责开关车门、车内煤炭卸净、存储、铲装、倒运至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厂内指定煤场,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完成各煤场存煤组垛及垛型修复工作。所需专用线货场、相关设备、车辆、人员及工具等一切相关设施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卸煤或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