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玛尔挡公司高寒高海拔地区水电站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体系建设规范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黄河玛尔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电站坝址上距规划的宁木特水电站约75km,离下游规划的尔多水电站约33km,距下游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约5km,距西宁市公路里程369km,西宁~果洛S101省道从右岸坝肩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玛尔挡水电站工程为新建项目,开发任务是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3275.00m,相应库容14.822亿m3,调节库容7.06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3.04亿kW·h。枢纽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三孔溢洪道、右岸一条泄洪放空洞、右岸地下输水发电系统、右岸750kV汇流站等组成,最大坝高211m,坝顶总长度为342.5m。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5年3月编制完成,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307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3年9月,项目通过“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土保持设施验收”。
2.1.2招标范围:负责承担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及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提出示范工程创建实体提升和技术提升规划,并现场技术指导;
(2)完成《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总结报告》编制;
(3)协助招标人完成 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等相关工作;
(4)完成《高寒高海拔地区水电站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体系建设技术规范》编制,协助开展咨询及报批工作。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6年9月30日。)
2.1.4 项目地点: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玛尔挡水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1个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