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风电机组基础施工与风机安装工程分两个标段(标段A、B),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标段 A 招标范围:
本标包含以下:集电#1回(#2,#3,#4,#5)、集电#2回(#1,#7,#6,#14)、集电#3回(#8,#9,#11,#12)、集电#4线路(#13,#19,#20,#21),共4回集电线路,16个风机机位。内容包括以下(含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仓储、施工及安装等):
1.16台6.25MW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
2.16台6.25MW风电机组及箱变安装工程;
3.风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集电#1回,集电#2回,集电#3回,集电#4回;
4.管理生活区改扩建工程;
5.永久道路工程;
6.施工临设、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工程;
7.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临时用地(包括临设、堆场、风机作业平台、道路和集电线路的施工用地、弃土场、迁坟等)的手续办理、征用、复垦。
标段 B 招标范围:
本标包含以下:集电#5回(#30,#31,#32,#33)、集电#6回(#26,#27,#28,#29)、集电#7回(#22,#23,#24,#34)、集电#8回(#15,#16,#18,#25),共4回集电线路,16个风机机位。内容包括以下(含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仓储、施工及安装等):
1.16台6.25MW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
2.16台6.25MW风电机组及箱变安装工程;
3.风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集电#5回,集电#6回,集电#7回,集电#8回;
4.永久道路工程;
5.施工临设、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工程;
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临时用地(包括临设、堆场、风机作业平台、道路和集电线路的施工用地、弃土场、迁坟等)的手续办理、征用、复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满足 2 个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或风机安装完工业绩(若为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施工业绩证明),业绩须包含风机基础施工或风机安装施工,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完工证明。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 1 个100MW及以上陆上风机基础施工或风机安装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职务证明附业主证明材料或投标方任命文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设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12.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前3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监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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