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沈阳分公司朝阳公司1号冷却塔填料、配水、挡风板协同优化节能物资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建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8年01月及02月投产发电;系统设计由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朝阳热电厂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东南距大凌河6.0km,东北距十家河0.5km,东侧为东三家子村,西侧为七道泉子村,北侧为朝阳市~朝阳发电厂的铁路,南为朝阳市中心,厂址距朝阳机场约9.00km。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为湿冷机组,冷却塔为烟塔合一型式,冷却塔经过6年运行,存在填料老化损坏严重、散热效率低、挡风板不能达到及时调整,影响水塔冷却效果,致使循环水系统能耗高等问题。此外,损坏填料杂物堵塞平板滤网和凝汽器二次滤网情况比较突出,且飘水率也比较高,增加了全厂水耗,大量漂水同时也带来水塔出口边沿 结冰,给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均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因此拟开展冷却塔节能增效与智能防冻协同优化技术研究,进行1号冷却塔填料、配水、挡风板协同优化节能改造,在提高冷却塔冷却能力,降低发电煤耗的同时,确保冷却塔防冻性能,从而保证机组安全、经济、高效运行。
招标范围:
完成科技项目《烟塔合一型冷却塔填料和配水协同优化节能减碳技术研究与应用》立项建议书中相关冷却塔填料、配水耗材及电动挡风板的设计、采购、安装,影响冷却塔运行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总结报告、竣工图设计、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号冷却塔挡风板协同优化调试,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电动挡风板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电动挡风板施工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