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新能源公司水库三期9.9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位于聊城电厂水库,利用聊城电厂水库三期闲置的水库外延建设光伏电站。根据聊城电厂水库一期配电现状,聊城电厂水库光伏电站已建1座220kV 马场国电升压站,站内安装 2 台 125MVA(220kV/35kV)变压器;原有光伏电站各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 配电装置,经已建成的 125MVA 主变升压至 220kV。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为9.9MWp,可安装18000多块单晶组件、8台196kW型、23台300kW型逆变器,各发电单元经过逆变器、箱变升压至35kV,汇集后以一回集电线路接至马场国电35kV配电装置。
本期不建设储能装置,使用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储能。
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阶段、送出工程至正常并网发电投产的全部工程,涵盖勘察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后台监控、相关建设中专项评审(施工水保检测、安全设计施工过程评价、工程质监活动等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甲供除外)、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周边道路和绿化、工程质量、性能保证及工期控制、基建期安全体系及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并网及相关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直到工程竣工接受证书签发前的运维服务(主要为本项目的消缺维护、运行管理、组件清洗、线路巡视等)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负责本项目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收集、整理、档案移交工作,使本项目符合国家、行业规定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国网相关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本项目合同须在山东公司投资决策通过后生效。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建设地点:聊城市堂邑镇电厂水库院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新能源公司水库三期9.9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位于聊城电厂水库,利用聊城电厂水库三期闲置的水库外延建设光伏电站。根据聊城电厂水库一期配电现状,聊城电厂水库光伏电站已建1座220kV 马场国电升压站,站内安装 2 台 125MVA(220kV/35kV)变压器;原有光伏电站各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 配电装置,经已建成的 125MVA 主变升压至 220kV。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为9.9MWp,可安装18000多块单晶组件、8台196kW型、23台300kW型逆变器,各发电单元经过逆变器、箱变升压至35kV,汇集后以一回集电线路接至马场国电35kV配电装置。
本期不建设储能装置,使用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储能。
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阶段、送出工程至正常并网发电投产的全部工程,涵盖勘察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后台监控、相关建设中专项评审(施工水保检测、安全设计施工过程评价、工程质监活动等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甲供除外)、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周边道路和绿化、工程质量、性能保证及工期控制、基建期安全体系及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并网及相关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直到工程竣工接受证书签发前的运维服务(主要为本项目的消缺维护、运行管理、组件清洗、线路巡视等)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负责本项目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收集、整理、档案移交工作,使本项目符合国家、行业规定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国网相关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本项目合同须在山东公司投资决策通过后生效。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建设地点:聊城市堂邑镇电厂水库院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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