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公司鲁北W4风光同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十四五”开发计划>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490号),本项目为风光同场项目,规划光伏装机容量800MW、风电100MW。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8000亩,按地貌及区位划分为4个光伏电站场地、1个风电电站场地。
寿光鲁北W4风光同场项目可行性研究专题服务,并配合采购人组织项目评审、项目备案以及配合该项目防洪论证评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收资、报告编制、报告内、外部评审);项目站址的选址、初勘、测绘、并出具报告、地形图;500KV电站接入方案设计;为项目的备案所需相关手续、文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项目通过 山东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等;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版15份,电子版(含可编辑版)1份。对集团及上级公司的投资决策及董事会会议要求的相关技术性材料编写,具体见工作内容。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工期:本项目按整体规划设计、分期开发的原则,项目的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之后接采购人通知开始至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完成可研报告收口为止。
合同签订15个日历日内完成风电项目测风塔的安装并投入运行,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光伏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及收口工作,可研报告含风电部分的风机点位设计、风电机组布置方案。
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确定。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装机容量不小于300MW的光伏可行性研究项目及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的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合同业绩各2个(若同一份业绩包含不小于300MW的光伏可行性研究项目和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的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视为一份满足要求的业绩,须提供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