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度第一批重要设备集中采购【标段13】【防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技术文件附件编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储备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标段13 |
13.1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 |
以技术附件为准WC10R |
辆 |
7 |
30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平朔集团 |
设管中心 |
13.2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 |
WC10R |
台 |
2 |
30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陕西公司 |
大海则煤矿 |
|
13.3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 |
WC10R(十座客货) |
台 |
7 |
30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西北公司 |
生产服务中心 |
备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投标总价3%的随机配件(如技术文件中有特殊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投标报价时须列出随机备件的明细及单价(单价必须与所报整机拆解后对应配件明细单价保持一致);
2.投标人应按照单台设备分别报出3%的随机配件明细(如技术文件中有特殊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3.质量保证期:一般为到货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如有特殊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见招标范围;
2.4交货地点:见招标范围;
2.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即使用单位负责设备从车辆(列车)上的卸载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可为投标人或其所属企业生产);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证书);
3.3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至少 2台所投型号产品或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2008月0 09时00分到2008月2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