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330kV汇集站330千伏间隔扩建距共和县城约43km,均海拔高程约为3200m,共玉高速铁盖收费站出口下高速(或214国道191km处)经九道班途径约15公里砂石路至330kV汇集站站址。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原330kV汇集站已建成2台250MVA主变、3台300MVA主变压器,330kVGIS户外布置,采用3/2接线,已建成2个完整串和2个不完整串,本期新增330kVGIS设备需与已建成GIS进行对接。二次部分原汇集站监控系统、安稳装置、电费计量、通信系统、控制电源已建成,本期新增设备需接入已建成相关系统。
330kV汇集站本期建设规模为330kV侧采用3/2断路器接线,本期将其中一回不完整串扩建为完整串。
1.2招标内容
1.2.1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回送出线路配套330kV汇集站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零星工程;
2)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所述机电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转、移交及移交前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1)330kVGIS组合电器开关设备;
2)计算机监控及保护;
3)电缆、接地线及保护管;
4)通信系统;
5)全站联调及试运行;
6)其他项目。
1.2.2施工工期
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具备投运条件。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试一级)。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一级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企业的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在国内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且该站投运时间1年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8月12日14:30时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车辆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