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二期主机及辅网DCS改造调试验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现役机组4台,一期2×600MW热电联产机组,二期2×670MW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940MW。建设脱硝、脱硫、静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环保设施。二期2×670MW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投入运行。一期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完成改造。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份#3机组A级检修期间和2025年#4机组A级检修期间,对二期两台机组的DCS整套系统及相关辅控、公用设备进行DCS升级改造,并在改造后的二期机组DCS系统基础上,通过部署智能控制器、高级应用服务器、大型实时历史数据库等部件,机组常规DCS系统升级成ICS智能控制系统。同时根据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对二期两台机组部署工控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加强机组DCS系统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3机组、#4机组及公用系统DCS及炉内精处理、精处理再生、除灰、吹灰、旁路、DEH、ETS、MEH、METS、机组远程I/O站DCS改造后的相关调试试验,以及一期机组炉内精处理、精处理再生、一期海水制氯、二期海水制氯辅控系统的DCS性能测试,涵盖了机组DAS、SCS、MCS、FSSS、ECS、BPS、DEH、ETS、MEH、METS等系统。投标人应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导则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颁发的相关标准、规程、试验导则等,对上述改造后的DCS控制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调试验收试验报告及其它应当提交的文档资料。详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需要结合机组检修时间完成调试工作,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3机组2024年09月26日至2025年01月04日,#4机组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6月0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柯厝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及等级要求: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或改造项目DCS调试合同业绩2份(2个合同业绩应分属不同电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