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2×300MW(一期)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总体设计及1号机组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经开区储能产业园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5×300MW/1800MWh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计划分三期建设完成。一期建设规模为2×300MW/1800MWh,采用300MW级大容量非补燃先进绝热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充电时长8h,发电时长为6h,设计电电效率≥70%。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2回220kV线路接入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的220kV侧,接入距离约为6km。线路导线型号暂选用2×LGJ-630,该型号导线单回线路最大输送容量约733MVA(40℃)。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3 项目工期:643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25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肥城2×300MW(一期)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包括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采购、监造、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性能质量保证、工程报建与监检、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控制等)、移交生产、工程达标投产、质量保证期内消缺保修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过程EPC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2.6.1投标人不禁入承包商。
2.6.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2.6.2.1本工程全部的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盐穴资料井及分析,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算),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工艺流程设计,核心装备参数选型设计,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修订及评审;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报告、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小管道和电缆敷设之类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包括小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2.6.2.2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等筹建期、建设期手续办理。
2.6.2.3本次项目租用地及补偿、余物清理费等。
2.6.2.4所有公用系统(包括不限于厂前区、综合楼、办公楼、检修材料库、空压机及制氮机房、热媒水泵房、综合水泵房、消防水池、供暖换热站、余热水箱、工业废水收集池、循环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警卫室)所对应的所有设备、材料和1套容量为300MW/1800MWh的压缩空气储能机组(#1机组)设备、材料的采购(空气膨胀机、膨胀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组、储热水罐设备甲供),设备及材料检测(含甲供设备),设备监造(含甲供设备),运输(不含甲供设备),负责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物资的接卸、倒运、保管、复检(本标段内待安装材料含甲设备)和管理;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需选用具备相关资质且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监造单位进行监造。
2.6.2.5本项目为满足1号机组施工的全部临建、#1机组及公共系统(储热水罐安装工程除外)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工程和#1机组试运行;厂前区建安工程;全厂桩基工程;全厂消防、管廊、围墙、现有盐井围栏;地下盐穴、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场地平整、电缆沟、站内外道路、地基处理、挡墙及其他场外道路改造、护坡、取水井、给排水系统、施工污水及原土处理、绿化;展厅、安全体验馆、样板间或样板展示区域;场外压缩空气管线(#1机组输气管线和#2机组输气管线厂外部分,界限为厂区外1m),地下盐穴储气库工程,场外送出线路。厂外输气管线需考虑临时占地等相关内容。
2.6.2.6所有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含甲供设备)及安装前的复检工作,环水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小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和安装,试验建立、取证、运行,各种试验用测点制作安装,电缆桥架、沟道防火封堵、阻火隔断标识制作安装,暖通风机(含轴流风机)、空调系统电缆敷设接线调试。
2.6.2.7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机组试运行、质检站质量监督。
2.6.2.8试验及检查测试,整套系统调试、消缺、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性能质量保证,安全监测。本标段包含整站联调工作,包含对#2机组在整站的联调联试工作(除#2机组的单机联调工作外)。
2.6.2.9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电建集团档案资料验收工作。
2.6.2.10与电网结算的相关流程手续、与电网进行网厂交互平台办理手续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
2.6.2.11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国优金奖(包含但不限于创优方案策划、申报材料准备、现场查验等全部工作)等全部工作。
2.6.2.12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甲供设备除外)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配合招标人地方关系协调等,投标人须自行搜集区块内必要的地质资料。
2.6.2.13厂区内现有10kV线路的迁改、厂区内现有地下管线迁改,现场所有临时办公室,临时用电等,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施工);全部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注:本项目的通水、通电、储能电站备用电源、平整等前期工作都在本标段范围内)。
2.6.2.14施工过程中的阻工协调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6.2.15全厂生产培训工作,为使电站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应给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2.6.2.16所施工的特种设备告知、压力容器的告知、安全阀的校验、高强螺栓及摩擦板系数的抽查检验,各种油品的化验、送验,所有起重设施报验取证工作。
2.6.2.17临时施工电源的引接及全厂施工用电运行、检修、维护及管理工作,储能电站备用电源。施工电源需从场外引接,引接点由投标人自行探勘确定引接点及施工;场内施工电源采用架空方式,通过架空线路沿围墙布置,总容量暂按4000KVA施工箱变设置(预留其他标段用电接口,箱变自备)。
2.6.2.18若本次投标人工程招标范围未列项目,但属于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要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内具有1项10MW及以上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含地上部分和储气库)或1项3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燃煤机组或燃气机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0MW及以上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或担任过1个3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燃煤机组或燃气机组)项目经理的经历;并具有10年及以上总承包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3.2.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10MW及以上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或担任过1个3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燃煤机组或燃气机组)的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并具有10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 3.2.2项目副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0MW及以上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或担任过1个3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燃煤机组或燃气机组)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并具有10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 3.2.3项目总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10MW及以上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或担任过1个3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燃煤机组或燃气机组)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务,并具有10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 3.2.4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安全总监。 3.2.5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应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 3.2.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32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设计负责人1人(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4)项目总工程师1人(5)安全总监1人(6)质量负责人2人(7)安全环保负责人1人(8)进度负责人2人(9)合同工程师2人(10)采购工程师2人(11)测量工程师2人(12)土建工程师3人(13)电控工程师3人(14)安装(设备)工程师4人(15)专职安全员3人(16)试验管理2人(17)档案管理1人等; 3.2.7施工机械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 3.2.8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43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其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发电日期2026年3月31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30日。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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