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哈拉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文化设施部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完成“两案”要求的治理面积、投资等。
哈拉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文化设施部分):
栽植桧柏等常绿乔木约1049株、落叶乔木约126株、亚乔木约239株、灌木约380株、桧柏篱约240平方米、紫叶小檗绿篱约240平方米、农具展示窗一座、悬浮式拼装地板篮球场一座、悬浮式拼装地板羽毛球场一座、宣传牌板、砂砾石停车场约216平方米、增设木长廊约188米、新增沙地游乐园3600约平方米、修缮浆砌石挡墙约660米,修缮主动防护网约1100平方米、林下碎石铺装约10106平方米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总工期76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10日(40个日历天),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一)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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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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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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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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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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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大柳塔镇哈拉沟煤矿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3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中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2023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②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③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业主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