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厂区煤炭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舟山发电厂是舟山群岛主力电厂,负责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及附近45个岛屿的电力供应。舟山发电厂一期工程#1机组(1×125MW)于1997年11月建成投产,#2机组(1×135MW)于2004年3月建成投产。舟山发电厂二期工程#3机组(1×300MW)于2010年10月投产发电,#4机组(1×350MW)于2014年6月投产发电。“十三五”末期,为响应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舟山电厂已关停一期两台机组。
三期厂址区域西面、南面为上树山,山顶高程为130.29m(85国家高程系);北面为黄大洋,东面为舟山电厂二期厂区。根据厂址现有的场地条件,所用场地基本位于舟山发电厂一期厂区征地范围内。原有施工场地的场地标高基本为2.70m~3.00m。三期煤场长约265米,宽约145米,储煤量约为20万吨,二期煤场长约220米,宽约108米,储煤量约为8万吨。两个煤场南北测分别有2个车辆出入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舟山电厂三期煤场内的煤炭转运至二期煤场的全部工作(包括所有运输车辆、机械及司机、燃油、维护保养、清扫等一切与运输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合同内所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运输途中交通指挥、沿途道路的清扫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1 工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11月5日(暂定总工期4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 项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货物(至少包含煤炭或石料或宕渣)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