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3脱硫吸收塔喷淋管道、供浆管道及石膏旋流子更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4×330MW。工程于2001年2月开工建设, 至2004年6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配置锅炉为武汉锅炉厂生产WGZ 1004/18.44-2型自然循环汽包炉。四台机组脱硫设施按一炉一塔设置。#1、#2 机组由北京国能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安装,#3、#4机组由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安装,四台机组脱硫系统于2009年6月全部通过168试运行移交生产。有限公司#3脱硫吸收塔下三层喷淋层管道整体磨损严重,部分支管道已经脱落,存在破损断裂风险,同时有限脱硫系统石膏旋流站、供浆管道多处因衬胶脱落出现泄漏缺陷,严重影响现场的文明生产及脱硫系统稳定运行。为了提高设备可靠性,需对有限#3脱硫吸收塔喷淋管道、喷嘴、供浆管道及石膏旋流子进行更换。
2.1.2招标范围: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脱硫吸收塔喷淋层管道检修更换;石膏旋流站、旋流子、溢流弯管检修更换;有限脱硫系统供浆管道检修更换,涉及到的施工、设备材料、耗材、材料运输等由投标人负责。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50天内完成#3脱硫吸收塔喷淋管道、供浆管道及石膏旋流子更换,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吸收塔维修或改造或供货安装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