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大台村产业园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4】245号、阜发改【2024】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平县大台村产业园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阜平县大台乡大台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道路4654平方米,道路边沟356米,道路挡土墙546米。 (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职称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5 09:00:00至2024-08-0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