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大厦、芳清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藏大厦、芳清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能加科技2024年第12标段(西藏大厦、芳清园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1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业绩1项,(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
(2)施工单位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1项,(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的,应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1项作为施工负责人身份的电力施工业绩。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1项作为设计负责人身份的电力设计业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2日17时至2024年08月0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