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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勒煤矿产能储备建设方案、初步设计(修改)等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产能储备建设方案、初步设计(修改)等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产能储备建设方案、初步设计(修改)等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塔然高勒井田位于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面积227.25km2。矿井2008年7月取得核准批复(核准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2012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0.0Mt/a。矿井自2008年8月开始建设,至2014年9月,塔然高勒煤矿矿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西翼部分已全部完成,西翼首采工作面完成掘进,矿井永久提升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系统、人员定位和安全监控检测系统形成,地面配套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及其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受Cu矿勘查开发影响,该矿自2014年底停建保持运维状态。

2020年12月,塔然高勒煤矿Cu矿勘查及煤Cu协同开采科学研究已完成, 中核集团达成共识,划定了Cu矿经济可采范围,2022年11月双方签订了《塔然高勒井田煤铀安全共采互不影响及权益保护协议》,约定了塔然高勒区煤铀协同开采各自开采范围、接续安排、建设工期,以及环境恢复治理等内容。

2022年底,鉴于塔然高勒煤矿发生首采盘区调整等重大设计变化,为满足煤矿设计修改及建设、生产需要,按照煤Cu共采协议,杭锦能源委托中煤科工北京华宇工程公司,按照《塔然高勒煤矿先期开采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综合成果报告》完成了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修编,并先后于2023年12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取得国家能源集团、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批复。上述设计修编,利用煤矿已形成的提升、运输、通风、供电、供暖、给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和配套选煤厂、运煤铁路专用线及地面辅助生产、生活设施。仍采用立井单水平开拓方式,除工业场地已形成的主、副、风3个立井井筒外,在西三盘区北部新增一处北部风井场地,新建一对北部进、回风立井;西翼大巷延伸到位后,沿3-1煤层布置一组共3条北部大巷(胶运、辅运、回风);在西四(上)盘区中部沿3-1煤层布置一组盘区巷道(共5条),负责西四(上)盘区东西两翼回采和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材料运输和煤炭运输。投产时在3-1煤层西四(上)盘区东、西两翼分别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达产时矿井形成“二采五掘”、1000万吨/年生产格局。

2017-2023年期间,塔然高勒煤矿采矿权范围内先后实施了4次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勘,并依据补勘成果对原2014年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塔然高勒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完成了修编,于2024年3月上报自然资源部,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取得评审意见。对比2014年核实报告,本次储量核实报告由4层可采煤层(3-1、4-1、4-2、5-1)增加至6层(2-2、3-1、3-2、4-1、4-2、5-1),煤炭资源总量由19.82亿吨核增至25.23亿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以及 召开相关会议精神,拟将塔然高勒煤矿纳入储备矿井序列,以解决塔然高勒煤矿产能指标及矸石排放问题,现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及最新储量核实成果,结合塔然高勒煤矿实际,编制产能储备建设方案。

为准确评估塔然高勒矿井资产价值,加快推动塔然高勒煤矿项目尽职调查,满足注资上市的有关要求,现需按照最新储量核实成果,开展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鉴修。

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煤矿项目“一矿一证”的有关要求,计划开展塔然高勒煤矿采矿权分立工作,待采矿权分立后,需按照塔然高勒井田境界,依据塔然高勒井田储量核实成果文件,以及国家能源局有关产能储备方案批复,修改初步设计。完成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修改)。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如下分项:

1.塔然高勒煤矿产能储备建设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 关于组织开展产能储备煤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综通煤炭〔2024〕6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2024年经自然资源部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塔然高勒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批复的《塔然高勒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等报告,编制塔然高勒煤矿产能储备建设方案。编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拟申报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基本情况、产能储备建设可行性分析、产能储备建设方案、核准内容变化情况、有关结论和建议。满足塔然高勒煤矿项目产能储备批复相关要求。全程需派专人参与设计鉴修、开展设计答疑、指导设计实施等。

2.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鉴修

为满足塔然高勒煤矿项目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的有关要求,依据2024年经自然资源部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塔然高勒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2023年10月国家能源集团批复的《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及概算(修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批复的《塔然高勒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等报告完成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鉴修,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井田概况及矿井建设条件,矿井资源/储量及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井下开采,井下运输,通风与安全,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设备,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总平面布置及防洪排涝,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地面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供热,节能减排,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与消防、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建设工期,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经济及评价,设备清册,概算书,矿井智能化专项设计,洗选设计。初步设计满足《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554-2017)关于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达到 煤矿智能化建设初级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全程需派专人参与设计鉴修、开展设计答疑、指导设计实施等。

3.塔然高勒煤矿初步设计(修改)

按照采矿权分立后塔然高勒井田境界,依据塔然高勒井田储量核实成果文件,以 有关产能储备方案批复,修改初步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井田概况及矿井建设条件,矿井资源/储量及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井下开采,井下运输,通风与安全,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设备,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总平面布置及防洪排涝,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地面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供热,节能减排,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与消防、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建设工期,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经济,设备清册,概算书,矿井智能化专项设计,洗选设计,单项工程(塔然高勒煤矿)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设计修改要满足《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554-2017)关于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要求,达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初级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554-2017)等文件要求,通过国能杭锦能源公司组织评审,满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初步设计(修改)要通过国家能源投资集团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满足矿井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要求,指导矿井生产等。全程需派专人参与设计修改、开展设计答疑、指导设计实施等。

2.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9年8月31日。投标人分阶段编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期限以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的《设计工作推进节点计划书》中的时间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提交。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井工矿工程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年产500万吨及上的井工矿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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