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工程公司博兴一期维护中心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两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博兴一期维护中心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24个月),车辆行驶范围由东营胜利石油科技创新园至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约40公里。投标方需提供至少12座轻型客车1辆,不少于50座大型客车1辆并配备专职A1证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且驾龄3年以上,不得有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色盲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和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查体证明)。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至博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