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结大街(太行路一滨江路)等2条路热力管网工程项目所需材料采购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邢批投资[2024]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襄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邢襄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信都区,团结大街(太行路至滨江路),自由巷(团结大街-拥军街)2段。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保温管道及其他附属材料,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道生产商。
(2)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覆盖本招标产品范围的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型式检验报告,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可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2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供热行业DN600及以上保温管道的供货业绩(业绩须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用户使用情况反馈证明,购买方为同一人的,视为一个合同)。
3.1.3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8月0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08月13日 23 时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