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石狮电厂永宁海洋牧场半潜漂浮式电源研究与实证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建石狮市深沪湾东侧海域,离岸距离最近约3km,水深约22~29m(实证部分水深约25m)。通过必要基础条件的研究、数学模型系统拟定与模型计算研究、物理模型研究与试验、实证示范等各方面的研究,研发出一个能适用于台风海况的具有技术、经济价值的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为未来在台风海况环境下规模化开发海上光伏项目提供重要工作基础与经验技术积累。本项目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总装机容量为100kW,不含送出工程,考虑就地消耗。
(2)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1)主要研究内容
1)必要基础条件的研究:研究项目海域的岩土地质条件,包括土层组成、厚度、结构特征、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土体液化、抗震系数、地基持力层的埋深、各层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的建议值、划分场地类别等;海域的中地层剖面条件,包括地质土层组成和土层厚度,探测面积约8000亩;海域的海床地形条件,包地貌和水深,探测面积约8000亩;海域的风浪潮流等海洋水文条件,包括台风及热带气旋基本情况及其危害性等,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分析场址区域内85高程10m高度处五十年一遇最大风速和极大风速,分析研究影响本项目场址的台风的动力结构特征,初步分析海上工程台风灾害实例,提升抗台能力的措施;波浪(数值、设计波浪等)研究,分析海浪统计特征、历史最高波高及相应周期;潮汐潮流(数值、设计潮位、风暴潮等)研究,计算工程海域平均高、低潮位及潮汐类型等潮汐特性,确定设计高潮水位和设计低潮水位等潮汐特征,确定历史最高潮位,历史最低潮位。
2)数学模型系统拟定与模型计算研究:依托本项目海域海况进行开发,正常运行适用海况:暂定有效波高不大于6m,50年一遇最大波高不大于14m,流速不大于2.0m/s,3s极端风速不大于60m/s,水深22—29m(实证部分水深约25m)。最终的海洋环境输入以上述海洋水文研究的结论为准。通过数值模拟与试验的结果确定,适用于该海域海况的半潜漂浮式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浮体结构形式。通过锚泊选型分析、水动力数值模拟及初步方案设计,获得新型光伏浮体结构的运动特性情况;捕捉位移数据和加速度数据;基于六自由度运动测量系统和传感器(波高、压力、加速度)数据;结构的水动力特性与运动响应;内部变形(应变)特征;边界锚泊点反力等数据,为最终浮体结构型式、锚固系统型式的确定提供理论数据支持。
3)物理模型研究与试验:开展半潜漂浮式海上光伏发电浮体平台型式、锚固系统物理模型试验研究,全面评估不同的浮体结构、平台型式、锚固系统和锚泊方案,为结构设计与优化提供数据支持,提出最终适用于该海域海况实证试验的结构方案。
4)实证示范:根据前期必要基础条件与关键技术数模、物模的研究结果,以及辅助配套的人员运维通道、防腐设计、监测设计等方案,形成最终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设计方案。在永宁海洋牧场海域海况下,开展实证体的海上安装和调试,包括对电气系统的现场试验;光伏组件设计及选型要求;动态缆连接、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电缆(交/直流)连接;光伏组件与逆变器之间的电缆(交/直流)连接与选型方式;逆变器效率和防护能力验证等,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入海后定期进行现场数据收集及分析。
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规模:光伏发电容量约100kW,面积约1000㎡,年均利用小时数约1100小时,预计年均发电量约11万千瓦时,同步配套1台逆变器、1套环境监测系统、2套直流电源系统、1套无线传输设备、耗能装置、1套波浪监测设备、1套结构监测设备等,本实证体所发光伏电无送出工程,由耗能装置就地消纳。
光伏组件设计及选型要求: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硅双面双玻。根据实证体光伏组件的实际运行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痛点,提出一套更适应海上半潜漂浮式光伏组件的改进措施和相关技术要求。光伏组件效率不低于20%。
动态缆设计要求:由锚固装置将动态缆锚固在浮体平台(不设置电缆终端),利用动态缆防弯器及防弯器连接器将动态缆引至海水中。根据实证体实际运行结果,分析出动态海缆与浮体锚固之间的可靠性。
电缆(交/直流)连接及选型方式:海上平台负载拟采用电阻性负载,同时装2套直流电源系统,保证核心用电及部分监控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实证体实际数据对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电缆(交/直流)、光伏组件与逆变器之间的电缆(交/直流)连接方式、选型以及防护能力可靠性进行研究和验证。
逆变器效率和防护能力:基于环境监测系统和逆变器采集的实际数据信息,对逆变器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半潜漂浮式光伏项目中逆变器的转换特性。逆变器效率不低于96%。
(2)预期目标
结合永宁海洋牧场海域条件,开展半潜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的先期研究和论证,获取半潜漂浮式海上光伏浮体平台应对台风海域海洋环境的波浪、风浪等外部扰动稳定性等技术参数,研发一个适用于台风海况海域的、具有技术、经济价值的海上光伏小型实证体,为项目规模化实施提供依据。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如上所示
2.4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拟定计划总工期2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国内独立承担的海上漂浮式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合同(海上漂浮式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视为满足要求)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及用户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海上漂浮式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海上漂浮式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担任设计总工程师工作经历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