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7宗地。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工。
招标范围: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包含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详见《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技术规范书》。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评估检测合格证、燃气使用等相关手续。
规模:本招标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 D03-04-19地块总建筑面积111121.34㎡,B1员工餐厅及厨房总面积为1477㎡(餐厅面积927㎡,厨房面积550㎡);五层零点餐厅及厨房总面积945㎡(餐厅面积565㎡,厨房面积380㎡) ;六层餐厅面积390㎡ 。厨房及餐厅总面积2812 ㎡ 。
(1)厨房位置:地下一层厨房(负责驻厦职工、物业员工、清真餐厅的供餐);五层厨房(负责五层零点餐、六层自助餐、接待餐的供餐)。
(2)餐厅位置:地下一层驻厦职工餐厅、地下一层物业员工餐厅、清真餐厅;五层零点餐厅;六层中、高职餐厅及接待餐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供货类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0日9:00起至2024年8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