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01包:闭式水集装装置”已获批准采购,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01包:闭式水集装装置
2.2招标编号:0866-24C2
2.3项目概况: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镇的新关社区,部分位于石门县城楚江街道的阎家溶村,东南距石门县城约2.0km。厂址北面0.7km处有G353国道,西面0.7km处有渫水(澧水支流)自北向南流过,南面有S304省道、焦柳铁路、澧水(自西向东流),东面为山地及冲沟。
2.4招标范围: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的闭式水集装装置的招标,它包括2台闭式循环冷却水集装装置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附属设备、控制仪表等的供货范围及其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
2.6质保期:设备性能试验合格后1年。
2.7交货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社区和楚江街道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本项目设备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4台600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的闭式水集装装置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行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2台600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的闭式水集装装置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运行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4)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