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理塘索绒、甘孜雅 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
场址位于理塘县奔戈乡 、 甲洼镇境 内 ,项 目 中心坐标为北纬 29°55′34.88″,东经 100°23′41.45。场址海拔高程 4100m~4700m,地势较为开阔,为高山台地、丘陵地形,四 周无遮挡。场区内土地为牧草地, 无自然保护区、无重要矿产区、无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 场区内暂无居民点。
根据初步设计成果,本项目装机容量 1224.8MWp/1000MW,共 308 个光伏方阵,光伏 场区占地约 21000 亩,分 A、B、C、D、E 五个地块,场址距 G318 国道和 S21 省道直线距 离均不到 3km,且与省道、国道间有乡村公路连接,场区整体对外交通较好。
项目拟在场址新建两座 220kV 升压站,1#、2#升压站分别汇集 154 个光伏方阵。1#、2# 升压站分别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柯拉 500 千伏汇集站(调度名称 500 千伏理塘站)后 将电能送到两河口水电站,打捆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最终方案按审定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 准。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场址位于甘孜州雅江县柯拉乡和红龙镇境内,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 29°58'57.59",东经 100°36'22.78"。场址区海拔高程在 4200m~4400m 之间,场址所处地貌为高海拔低起伏山地, 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区内土地主要为牧草地, 无自然保护区、无重要矿产区、无 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场区内暂无居民点。
根据初步设计成果,本项目装机容量 1230.97416MWp/1000MW,共 312 个光伏方阵, 光伏场区占地约 22112.91 亩,分北部地块、南部地块两个地块。场址区北距 G318 国道直线 距离 10km,现有多条道路从场址穿过,场区整体对外交通较好。
项目拟在场址新建两座 220kV 升压站,1#、2#升压站分别汇集 156 个光伏方阵。1#、2# 升压站分别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柯拉 500 千伏汇集站(调度名称 500 千伏理塘站)后 将电能送到两河口水电站,打捆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最终方案按审定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 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
(1)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2.3 标段名称
本次招标共计 2 个标段,即:
(1)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索绒升压 站标”。
(2)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柯拉 二期升压站标”。
特别说明:
投标人若同时参与两标段的投标,须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评标阶段,评标委员 会将按照标段顺序(先索绒升压站标、后柯拉二期升压站标)进行评审。若投标人以独立 投标的形式在索绒升压站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 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柯拉二期升压站标投标的,在柯拉二期升压站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 候选人;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形式在索绒升压站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联合 体或该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柯拉二期升压站标投 标的,在柯拉二期升压站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4 招标范围
(1)索绒升压站标:
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负责 1#、2#升压 站(含系统接入、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及通信) 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自购 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监造,所有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 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组织或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 验收等;配合索绒升压站标现场施工协调和对外协调,配合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对外 协调;配合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手续办理(包括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策划及 申报、防雷接地检测、质量监督、安全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职业健康评价验收技术咨询 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审计、 竣工决算、后评价单位等;以及负责与索绒升压站标相关的所有工作。
(2)柯拉二期升压站标:
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负责 1#、2# 升压站(含系统接入、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 自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监造,所有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 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组织或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 出厂验收等;负责柯拉二期升压站标现场施工协调和对外协调,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 发电项目对外协调;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手续办理(包括以项目业主名义办 理的相关手续)、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 防雷接地检测、质量监督、安全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职业健康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等 相关工作;配合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工程创 优策划及申报、审计、竣工决算、后评价单位等;以及负责与柯拉二期升压站标相关的所有 工作。
2.5 计划工期(索绒升压站标、柯拉二期升压站标均适用)
合同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开始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文件明确 的时间为准),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约 407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 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 以上;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来,具有 220kV 及以上电压
等级的升压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PC)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 当日)以来,担任过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 总承包(PC)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来,具 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二级及以上 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本招标公告第 3 款第(3)条中要求的业绩。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组成新的联合 体投标。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22:00:00 至 2024 年 08 月 14 日 2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