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ft东威海荣成市东ft 6.19MW、龙门港 5.57MW、宁津 5.77MW 渔光互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ft东威海荣成市东ft 6.19MW、龙门港 5.57MW、宁津 5.77MW 渔光互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ZBC312400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条件: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本标
业绩 3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类似本标业绩:具有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业绩(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针对“东ft 6.19MW”、“龙门港 5.57MW”、“宁津 5.77MW”三
个项目,投标人须按项目提供三套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机构中所有人员均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同时出现)
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并确保注册证书在使用时限内,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6 时 至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