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高效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及组件开发与示范应用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确保高效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及组件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高效开展,同时进一步满足研发人员试验需求,拟采购5台(套)关键设备用以支持研发人员日常实验工作的开展。
采购的设备为狭缝涂布设备1台、原子层沉积设备1台,大面积激光划线设备1台,大面积光源与电池IV测试系统1套,光伏示范电站实证监测设备1套。其中狭缝涂布设备主要用于实现钙钛矿薄膜的湿法涂布,实现钙钛矿薄膜的湿法制备;原子层沉积设备主要用于SnO2、NiOx等薄膜的沉积制备;大面积激光划线设备用于电池组件内部各膜层的高精度刻蚀与切割;大面积光源与电池IV测试系统主要用于电池组件的光电效率测试;光伏示范电站实证监测设备主要用于示范电站内各要素实时监测与记录。
2.2招标范围
采购的设备为狭缝涂布设备1台、原子层沉积设备1台,大面积激光划线设备1台,大面积光源与电池IV测试系统1套,光伏示范电站实证监测设备1套,设备到货后20天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培训,完成现场实施。设备原厂服务为1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起点)。
2.3交货要求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交货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包括狭缝涂布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大面积激光划线设备、大面积光源与电池IV测试系统、光伏示范电站实证监测设备五类设备之一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17时整至2024年8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