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 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00MW国产超临界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投产发电,机组采用带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发电用水取自于七星河两岸地下水与煤矿疏干水。生活污水来自厂内各个生产车间、办公楼等,生活污水经生物处理后,回用到厂内水力除灰补给水系统,水量为:28.8m3/d,小时最大水量:16m3/h。原生活废水系统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设计,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10m³/h,生活废水系统因长时间不运行使得设备损坏。因此,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水平,需要对全公司生活废水系统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招标范围: 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改造主要包括生活废水进入处理间管路铺设与恢复、生活废水处理后至现场清水池管路铺设与恢复、生活废水旧设备拆除,生活废水新设备采购、生活废水新设备安装调试、原有设备间的恢复与标准化改进、技术服务、验收和培训等,改造后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7月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废水系统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