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第一批辅机除氧器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除氧器 |
型式:卧式一体化除氧器(内置式除氧器) |
台套 |
2 |
#1机组除氧器埋件为2024年12月,除氧器、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6月,#2机组交货期顺延2个月(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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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除氧器出力:3190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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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容积:300m3(暂定)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1机组除氧器埋件为2024年12月,除氧器、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6月,#2机组交货期顺延2个月(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日月湖街道郭张庄村中煤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址处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附营业执照及第三方出具的制造商证明)。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范围包含“大型高压容器(A1)”或“其他高压容器(A2)”(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台套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除氧器投运业绩(不含改造)或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除氧器合同业绩(不含改造)。(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首页、签字页、关键页和投运证明材料。)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均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如发现业绩有失实际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评分标准及商务技术要求规定有错误或有异议,欢迎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00到2024年8月26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