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脱硝尿素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钦州电厂三期项目由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规划建设4×660MW超超临 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实现超低排放,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建设地点位于中国(广西)自 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石化产业园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石化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配套热源点。钦州电厂三期1、2号机组分别于2020年12月7日和2022年01月14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采用 EPC总承包建设方式,1号机组于2023年12月底投产,2号机组于2024年4月底投产。
2.2 项目建设地点: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脱硝尿素采购项目
2.5.1 招标范围:脱硝用尿素采购预估总量:1330吨,总氮(N)(以干基计)≥46.3%;详见供货要求;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00天,工期说明:合同签订日(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后买方通知时间为准)起 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预计供货总量为1330吨。如合同期限未届 满但总量已超预计供货总量,招标人仍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继续供货至合同期满,投标人不得拒 绝;如合同期限届满但总量未达到预计供货总量,则合同终止。每次交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在
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脱硝尿素采购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尿素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 ,须提供有效的尿素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尿素产品的 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罐车运输尿素的能力。若为自有罐车,需提供一份罐车的行驶证盖章复印 件,且证件有效;若为租赁罐车,需提供一份罐车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提供其行驶证盖章复印件,且证件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5 19:00:00时至2024-08-22 19: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