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热电 长源荆州市沙市区达雅科技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电力荆州热电 长源荆州市沙市区达雅科技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距离荆州市中心9km。利用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车间、宿舍的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采用全额消纳模式。项目整体规划总容量为交流侧2.996MW,直流侧3.28099MWp。项目共12个屋顶,其中彩钢瓦屋顶5个、水泥屋顶6个、彩钢瓦+水泥屋顶1个,彩钢瓦屋顶采用590Wp单晶硅单面单玻N型组件,光伏组件与屋面坡度平行安装;水泥屋顶采用590Wp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组件,光伏组件采用15°倾角安装。其中第一部分光伏系统交流侧为1496kW(196kW*1+250kW*4+300kW*1)逆变接入新建2#升压箱变(2000kVA);其中第二部分光伏系统交流侧为1500kW(250kW*6)逆变接入新建1#升压箱变(2000kVA);2#升压箱变(2000kVA)经10kV电缆线路串联接入1#升压箱变(2000kVA)10kV母线,1#升压箱变(2000kVA)经10kV电缆接入用户10kV配电房新建10kV间隔,接入电力系统,上网模式为“全部自发自用”,接入方式最终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项目全部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除外)、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开关柜、电缆、并网箱、关口表(需符合电网公司要求)、用户配电室10kV母线扩建和10kV进线柜改造、电网“四可”要求相关配套设备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3)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安装、开关柜安装、用户配电室10kV母线扩建和10kV进线柜改造、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可调可控系统及电网公司要求的其它并网所需设备及安装、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顶爬梯及维护栏杆、彩钢瓦厂房结构加固改造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用气、通讯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调式试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定值计算及整定(若有);负责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5)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调度协议、供电协议、并网手续、停电申请手续(若有)、设计审查、接入系统批复、电网公司竣工验收等。
(6)所有到货的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人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7)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负责对所涉及的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进行安全加固处理,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负责按照招标人档案归档要求,对本项目涉及属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全过程文件进行归档及数字化工作,整理完整的符合招标人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并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承包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2)负责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工作,用于施工过程中及项目运营期间的视频监控。按照 新能源一区域一集控建设方案建设要求,满足招标方和电网公司电量数据采集要求,并传输至电网公司和招标方数据平台。并预留相关接口,用于构建光伏电站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光伏电站至长源公司数据安全稳定传递、集中汇聚和长源公司对下属新能源电站的远程集中监控,支撑长源公司对新能源产业的“集约化管理、一体化管控”能力。
(13)本项目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电能质量治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具体详情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1)工期计划:投标人应在本项目EPC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本项目在取得 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6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