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藏公司西藏藏北清洁能源基地送出规划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
藏北(那曲、林芝部分区域)范围清洁能源资源丰富,根据相关资源普查资料,区域内水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可开发量规模大,但受内需有限、外送受限等问题制约,当前开发程度低。本项目以2035年为规划水平年,并展望至2040年,按照方案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区域内水电、抽蓄、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基地电源组合方案,同时考虑受端消纳市场的适应性、经济性,分析清洁能源基地开发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藏北清洁能源基地送出规划研究方案。
【2】招标范围:开展藏北(那曲、林芝部分区域)清洁能源送出规划研究及配套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部分。
【3】计划实施工期:计划2024年9月-2025年9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2类工作业绩任一一项:①至少具有1个千万千瓦级(1000万千瓦及以上)清洁能源基地规划研究工作业绩;②至少具有1个省级及以上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1个千万千瓦级(1000万千瓦及以上)清洁能源基地规划研究负责人业绩或省级及以上电力发展规划研究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6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1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