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 东坡煤业有限公司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采购,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由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永磁真空开关、矿用隔爆型低压保护箱组成。移动变电站在井下使用时具备实际的移动功能并具有能满足不超过15°的斜巷运输条件,轨距900。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2.5 报价方式:含税总价(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aqbz.org/)查询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KBSGZY-6300/10/3.45)、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应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网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00:00到2024年08月26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