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二期锅炉卷扬机、起重设备、灰硫区域、引风机房区域、集控室生活水管检修防止高处坠落治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鸳鸯湖公司容量为一期2×660MW和二期2×1100MW机组,汽轮机组均由东方汽轮机提供。一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分別于2010年、2011年相继投产。二期工程2×1000MW级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发电机组于2019年投产。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灵武市境内的磁窑堡镇东北约2公里,北距307国道约4.0公里,东临磁窑堡供水站。厂址西距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厂址位于沙漠低丘陵间剥蚀地。厂址自然标高为1312.3~1330.5m。厂址占地大部分为半沙漠化荒地,厂区海拔高度1324m。
2.1.2招标范围:宁夏鸳鸯湖电厂一、二期电除尘仓泵间、脱硫吸收塔区域内管道、阀门、法兰检修及炉顶卷扬机、起重设备检修、引风机房、集控室卫生间污水管道平台局部缺失,设备检修时存在高空坠落风险,需增加检修步道、检修平台,消除设备检修时人员发生高空坠落风险,此项目包含设计、安装所需脚手架搭拆、钢结构油漆防腐、材料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工期9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鸳鸯湖电厂生产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钢结构(或钢梁)安装(或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6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