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向家坝水电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系统改造设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项目业主为 金沙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段上,是金沙江水电基地最后一级水电站。上距溪洛渡水电站坝址157公里,下距水富城区1.5公里、宜宾市区33公里。
向家坝水电站生产区域目前已安装有疏散指示灯具,但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配电系统及灯具安全等级有待升级。计划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新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灯具设置、更新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供配电及控制系统,并与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进行连接和联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为对向家坝水电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改造设计,以符合新颁布的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实施部位为向家坝水电站生产区域,内容包含可研设计文件编制、招标设计文件编制、厂家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等。
本次设计改造范围包含向家坝电站左岸坝后厂房区域、右岸地下厂房区域、右岸地面副厂房区域、大坝坝体廊道及升船机通航建筑物,合计所涉面积约为16万㎡,坝体廊道长度约为24000m,建筑物面积、廊道长度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以现场查勘为准。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以工程合同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设计业绩,或1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站照明分项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建筑物、构筑物)照明设计业绩。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设计项目均可。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并提供对应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无亏损财务证明既可,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对应审计年度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27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