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锅炉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锅炉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的供暖需求安排,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改造工程的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负责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台10T(SZL7-1.25-AII)、1台4T(SZL4-1.25-AII)燃煤蒸汽锅炉及锅炉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包括锅炉间设备、锅炉房水泵房设备、锅炉出渣间设备、锅炉附属设备、锅炉控制系统设备、锅炉烟筒等改造工作,并完成改造设备的调试、试验、试运转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锅炉安装、修理、改造项目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10吨或10吨以上锅炉维修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止。
本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锅炉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锅炉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的供暖需求安排,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改造工程的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负责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台10T(SZL7-1.25-AII)、1台4T(SZL4-1.25-AII)燃煤蒸汽锅炉及锅炉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包括锅炉间设备、锅炉房水泵房设备、锅炉出渣间设备、锅炉附属设备、锅炉控制系统设备、锅炉烟筒等改造工作,并完成改造设备的调试、试验、试运转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锅炉安装、修理、改造项目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10吨或10吨以上锅炉维修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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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