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本项目在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加装清污装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2)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苏只水电站。
(3)发包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实施地点 |
合同签订主体 |
合同编号 |
苏只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1.2实施项目概况
苏只电站水工建筑物主要河床式电站厂房、泄洪闸、排沙孔、右岸堆石坝、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安装了3台水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进水口前设置3扇主拦污栅,用于拦截较大的杂物进入机组引水钢管,拦污栅孔口尺寸为6.33×31.02m,设计水头为4米,拦污栅迎水面距坝顶吊物孔间隙为35cm(见附图),拦污栅利用坝顶2×2000kN坝顶门机进行提落。
苏只水电站在日常运行中,机组进水口前易堆积漂浮的树枝、垃圾等,每年需清理漂浮物约1000m³,清漂工作量大。机组拦污栅在进水口内部,拦污栅前有一段暗涵,漂浮的垃圾进入暗涵内不易清理,需作业人员使用漂浮平台在进水口水面处人工清理,效率低且危险性大。因此,需设计、加装一套清污装置,不但能清理贴附着在拦污栅栅面上的杂物,还能清理栅前附近及水面、水中、底坎处杂物,提高技术供水水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机组进水口拦污栅前后压差,减少水头损失,降低机组耗水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及伴随服务。
(2)坝顶门机及拦污栅的适应性改造。
1.2.2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及附属设备(含起升机构、液压清污抓斗、全套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包装、运输;
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联络会;
负责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及附属设备与原门机操作机构、控制系统适应性改造的设计、改造、验收和拦污栅的改造;
负责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及附属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负责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证及技术培训。
参与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的各阶段验收(包含出厂验收及现场改造、安装调试验收);
提供合同规定供应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竣工图(含三维图纸)以及安装调试、运行操作与维修等技术文件(含图纸、照片等);
(8)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就苏只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进行报备并获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
(9)提供质保期以及其后的正常运行相匹配的售后服务。
构成清污装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但对清污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苏只水电站。
1.2.3.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20天,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设备车下交货,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现场适应性改造工作,具体现场安装改造调试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电站金属结构(清污设备或起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企业,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A级(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完成2项具备动水清污功能且起重载荷不低于2×25吨的水电站机组进水口清污装置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具有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印章、中标通知书等信息)。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8月30日10时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所需交通工具自行解决,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