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热力系统加药(含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本项目#3机组计划在2025年9月投产,#4机组计划在2025年1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配套的热力系统加药装置及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成套设备采购,包括热力系统加药装置及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化学加药设备和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供货合同业绩各2份(可以在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也可以分别提供,1个化学加药设备供货业绩和1个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供货业绩算1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