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脱硫系统提效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以下简称:大南湖电厂)位于新疆哈密市境内,距哈密市正南方向约13km处的花园乡,处于软质戈壁滩的东边缘,哈罗公路从厂区东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建设规模为2×300MW亚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大南湖电厂于2011年9月、11月正式投产发电。大南湖电厂2×300MW燃煤锅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机组烟气脱硫初期FGD入口SO2浓度按1400mg/Nm³设计,保证出口烟气SO2浓度小于100mg/Nm³,脱硫效率不小于93%,每台吸收塔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一台锅炉10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烟气系统不设烟气换热器(GGH)和旁路烟道。吸收剂制浆方式采用湿式球磨机制浆,石膏脱水系统采用真空皮带脱水机,石膏按综合利用考虑,可临时贮存在灰场。本期工程单独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合格后至灰场喷洒。
2016年8月#1机组、2017年8月#2机组除尘、脱硫、脱硝分别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脱硫系统按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在100%BMCR工况下,保证脱硫效率≥99%,#1吸收塔按照入口SO2浓度≤2000mg/Nm³(标态,干基,6%O2)时,吸收塔出口SO2排放浓度<20mg/Nm³(标态,干基,6%O2)设计。#2吸收塔按照入口SO2浓度≤2000mg/Nm³时,吸收塔出口SO2排放浓度<20mg/Nm³(6%O2,干基)设计,同时保证吸收塔入口SO2浓度在 2000~2200mg/m³时,吸收塔出口SO2排放浓度<22mg/Nm³(6%O2,干基)。吸收塔系统除尘按照静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15mg/Nm³(6%O2,干基)时,烟囱入口粉尘排放浓度<5mg/Nm³(6%O2,干基)设计。
2台机组初期工程每炉配置2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BE型卧式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在除尘器入口含尘量(设计煤种)28.2g/m³ (标态、6%O2、干基)的条件下,除尘器出口含尘量≤50mg/m³ (标态、6%O2、干基),除尘效率≥99.87%。2019年9月对1#锅炉静电除尘器五电场4台整流变变压器进行更换,额定电压72kV,额定电流1200mA,且将就地控制面板从电除尘器400V配电室就地控制柜内移至锅炉静电除尘器顶部变压器内,每台整流变单独控制,2号机组未进行任何改造。
每台机组配置2台并联运行引风机,2012年引风机进行了增容改造,改造后采用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SAF30-21.1-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南湖电厂脱硫系统提效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引风机、厂变改造范围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含地基及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如果有)、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移交,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计划工期:总工期按26个月,其中设计45天,设备制造供货4个月,每台机组脱硫系统吸收塔增容改造工期75天。
2024年完成塔外浆池土建、塔体整体完工、新建工艺楼及箱罐基础完工;计划2025年4-6月结合机组检修完成1台机组脱硫改造及所有公用系统建设,2026年8-10月份结合机组检修完成第2台机组脱硫改造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行业、 等颁发(对进口设备和材料而言则为国际认可)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招标时执行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施工中出现国内、国外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现行有效版本)系列验评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达到100%。高标准达标投产,国家能源集团复检得分率大于92%。必须确保机组168h试运后(不停机)连续运行100天。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
本工程在建设期按照八个方面进行管控(工程管理八项管控),各方面目标如下:
安全方面实现体系健全、设施完好、人员平安的管理目标;
文明施工方面实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的管理目标;
质量方面实现设计优化、设备优选、施工优良、调试优质的管理目标;
工艺方面实现布局合理、整齐有序、外形美观、和谐统一的管理目标;
进度方面实现主辅同步、168结束无尾工尾项的管理目标;
造价方面实现各项费用可控在控、完成造价目标、达到造价先进水平,168结束三个月完成结算、六个月完成决算;
技术指标方面实现投产后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期同类型领先水平、168小时后不停运连续运行不小于100天的管理目标;
环保方面实现环保事件零发生、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指标达到设计值且五年内不落后的管理目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或脱硫系统提效或脱硫系统新建项目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EPC模式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