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扩建项目进口自动疏水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市区东北约15km的长江大堤南侧、同义圩内,东临虎形山,北靠长江大堤。池州电厂最初规划容量为1800MW,其中一期建设2×320MW机组,预留二期扩建2×600MW机组场地。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台机组进口自动疏水器90套,包含反法兰及连接件(含垫片、螺栓及螺母)。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地点:安徽省池州市江口街道大兴村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供货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进口自动疏水器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供货范围30台及以上),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或火电机组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品牌产品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