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2号斗轮机尾车刚性不足隐患治理更新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对斗轮机尾车结构进行整体更换,对运行机构进行改造,同时对下平台钢结构进行加强处理,行走机构重新核算受力后,一并进行更换。俯仰液压系统进行重新优化,液压缸连接方式一并优化便于后续检修拆卸。尾车结构为全新设计采用半趴式尾车,尾车采用加强改进型,改造后能够适应斗轮机频繁变位工况。本次拟同时对尾车机构、液压机构、运行机构以及钢结构进行整体更新改造,通过改造避免原有的功能缺陷,提升斗轮机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以适应煤质持续劣化状态下的频繁变位工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总工期60天(其中,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10天)。具体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桥式 门式起重机(A))。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斗轮式堆取料机改造或安装或修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斗轮式堆取料机改造或安装或修理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