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二井田补充地质勘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察哈素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管辖。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南,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t/a。
2.1.2招标范围:对察哈素二号井田进行补充地质勘探,设计地面勘探孔55个,钻探工程量33740m。进行工程测量、地质钻探、测井、抽水试验、流量测井、水质全分析、岩石力学化验、煤样检测、瓦斯样检测、室内数据处理及解释、成果报告编制等。
2.1.3服务期限:总服务期8个月(不包含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评审时间),具体履约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地质勘探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地质勘探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地质勘探或地质报告编制或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己出具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除外。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8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