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距山阳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距商洛市直线距离48km、距西安市直线距离约100km。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位于马滩河左岸干沟的一级支沟麻子沟内,正常蓄水位1135m,死水位1110m,水库调节库容495万m3;下水库位于曹家寺村三道河组附近,水库正常蓄水位580m,死水位550m,调节库容500万m3;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均采取“一洞两机”布置型式,尾部式地下厂房开发方案,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水平总长度约2020m,距高比为3.6。
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23年11月获陕西省发改委核准,2024年1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意见,《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12月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意见。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生活污水水质、生产废水水质、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调查、电磁环境、人群健康等项目的监测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束(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期间的全过程监测服务工作。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1年12月,计划服务期限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出调整。本电站计划2029年12月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9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资质范围应包含水质、噪声等。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建或完建,下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合同、任职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1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