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巴州发电公司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站址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城北戈壁荒漠区域,西距和静县28公里,西北距库尔勒市86公里。站址范围位于东经86°38"31.06"~86°40"12.10",北纬42°21"15.23"~42°22"33.08",海拔高度介于1300m~1450m之间。项目用地属性为未利用地,地形主要为平地缓坡,场址北高南低,项目规划交流容量150MW,直流侧合计安装容量190.32MWp,光伏区占地面积约4170亩,站址南侧2km处有现有道路,进场道路可由现有道路引接,站址外部交通条件较便利,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储能配置30MW/60MWh。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地形平坦开阔,能够满足光伏发电所需土地需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初步判断站址地表未见文物古迹,附近无机场,不影响军事设施,不压覆矿产资源。
建设46个单晶硅方阵,使用 N型610Wp TOPCon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组件数量为312000 块,光伏组串接入组串式逆变器,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后,由35kV集电线路送至110kV汇集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包);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本项目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万千瓦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对端改造、30MW/60MWh储能设备、光伏组件等项目设计图纸审查,对项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储能及线路基础施工工程、安装工程、配电线路施工工程、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线路施工工程、对端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监控系统、储能设施、综合楼建筑及装修等施工进行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及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作,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档案、环保达标验收。
2.1.3服务工期:总工期1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7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和静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