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西藏山南琼结6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60MW,初拟安装11台单机容量5MW,1台单机容量6.25MW风机,构网型储能系统12MW/48MWh,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1台200MW(满足二级能效)主变,并预留1台主变位置(容量暂定300MVA),每组箱变35kV侧并联至1回35kV集电线路,通过电缆集电线路连接至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9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026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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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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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及调试及相关工作等。其中:1.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临时工程的设计、设计总结等工作。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的大小型设备采购,电缆采购,场站相关规范要求的必须/必要设备及电网要求安装的设备采购,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收货、验收、保管及场内二次转运,以及甲供设备(除风机及塔筒)的监造并按时出具监造报告等工作。3.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建安工程,风机及塔筒建安工程,集电线路建安工程,施工风水电,安全文明施工,临建设施,场区围栏,场内道路及大件运输道路新改扩建施工(至风机基础部位),辅助设施(含吊装平台),场区场地清理恢复,移动通讯及互联网设施工程(详见参考方案),环水保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工作。4.验收及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站内设备安装与调试(含集控场站设备),配合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工作,应急能力评估,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并网安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宽频振荡策略研究(含设备),定值计算及备案,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含风机涉网试验、升压站涉网试验、构网型储能),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质量监督(包括合同、交通费、会务费,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电网公司协调等。),涉网设备专项技术监督,安全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保期服务,调试、试验、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含成品油料、火工产品(若有))、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5.其他相关工作:(1)从工程开工至实现电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36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相关协议办理、及后期涉网性能试验及验收、配合转商业运行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2)完成公司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创建、科技创新、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相关科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报审,配合开展相关成果的申报工作。(3)投标人须按发包人要求配置新能源工程管理系统。(4)完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场站设备建设与接入,负责平台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平台接入需要并实现相关集控功能。(5)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全工器具(详见清单)、设备及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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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正在招标采购,最终机型以主机合同最终确定机型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上第1条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上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9.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风电项目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10.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30 16:00到2024-09-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