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浦盐场一期100MW渔光互补220kV升压站及储能区土建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漳州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新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并配套10MW/20MWh的储能系统,光伏区以4回地埋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储能以1回电缆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35kV系统以单母线接线方式并配套SVG无功补偿、母线PT、接地变兼站用变等设备接入主变低压侧,主变高压侧以线变组接线方式通过9km的220kV架空线路接入至中节能光伏220kV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20kV升压站及储能区土建标段(CHDTDZ017/17-SG-23701):升压站地基处理:1、进场道路、桥梁改扩建:2、盐坑排水、土方清运、土方换填(含机械、换填材料):3、PHC预制桩施工(含机械、材料、地方协调):4、桩基承载力试验检测:升压站生产区、生活区建筑工程、储能区建筑工程、站内主接地网(不含等电位及设备接地)、站内道路硬化、消防系统设备采购、施工及消防验收、给排水系统,安全智慧工地监控系统,现场人脸识别闸机通道及施工区域硬质围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升压站及储能区土建标段】
1.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2.2.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3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并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均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两项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2 14:10到2024-09-1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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